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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监督机制是什么(基金会监督机制有哪些)

公积金比例 2024-03-29 05:36:58 494 金融资讯网

作为基金会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基金会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众对基金会的认知和参与,促进公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本次活动由深圳市慈善会指导,深圳市福彩中心主办,深圳市福彩爱心志愿者协会承办。来自深圳市各区的近百位爱心人士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深圳福彩志愿者为孩子们送上了精心准备的礼物,并与孩子们进行了亲切的交流。

当前,基金会治理越来越受到业界的关注和关注。基金会要高效运作、追求卓越,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内外部治理。然而,如何治理?基金会的内部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基金会监督机制是什么(基金会监督机制有哪些)

1.什么是基金会的内部治理?

在我国,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法人。

基金会的治理是指治理主体通过行使权力和职能,确保基金会实现其使命,合法合规,增强公信力。治理包括一系列的权责和运行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董事会、监事会、秘书处之间的关系。

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对外治理”相当于一般意义上的“问责”,即面向政府、公众、媒体等;而“内部治理”相当于一般意义上的“董事会治理”,包括组织的宗旨或职能定位、组织的权力结构、决策机制、董事会、董事会之间的权责划分等。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主要关注董事会的作用和运作。

2.内部治理实体有哪些?

董事会对基金会、政府和社会承担特定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因此,董事会在法律上是基金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之一。基金会的内部治理主要围绕董事会的作用和运作。

中国基金会的组织架构一般包括董事会(治理层)、秘书处(管理层)、监事会(董事会)。这三者围绕“决策、执行、监督”形成制衡机制,理论上可以共同防范风险。

3、基金会内部治理的目的是什么?

有效的内部治理可以确保基金会按照其使命行事,保障其公益性、非营利性、自愿性和独立性,提高其公信力。具体来说,基金会治理的目的如下:

1.维护公共利益

基金会的财产归社会所有,其利益不得分配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因此,基金会必须通过董事会的内部治理和法律规制、公共机构的监督、行业自律等,保证基金会的社会性,确保基金会的存在、运作和活动符合公共利益。纪律和媒体监督。

2.确保基金会使命的实现

基金会必须通过有效的战略规划、项目实施和资源利用来实现其使命。基金会治理的目的之一是确保所有计划不偏离其目的,并对日常计划进行评估。如果达不到目的,就需要考虑重新制定或调整计划。同时通过更好的规划和人员配置提高完成任务的效率。

3.确保合法合规

基金会与其他法人一样,需要治理和风险内部控制系统流程,以确保组织存在和活动的合法性,并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行为准则。

4.提高可信度

基金会通过接受捐赠、享受税收优惠、接受政府资助等方式间接或直接受益于公共和公共部门的支持。因此,基金会有义务接受政府、公众、受益人和捐赠人的监督。并注意提高其可信度。良好的治理可以鼓励基金会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履行使命承诺,强化道德规范,树立透明、诚实、负责任的公众形象。

4、基金会如何优化内部治理?

完善基金会内部治理,需要科学有效处理所有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之间的制衡。

1、建立平衡有效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既要确立核心地位、独立决策,又要尊重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不仅要让执行层承担组织运作的责任,赋予足够的管理权力,还要防止控制权的丧失。

高管层必须有效落实董事会确定的机构使命,创造性地开展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同时,要与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接受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安理会和秘书长之间应建立积极的互动关系。

除董事会决策外,董事会成员还须协助秘书长处理具体实施事宜,如项目筹款、批准大宗采购、开展志愿服务等。

秘书长应在决策中发挥重要的咨询作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关键是要确定董事会和秘书长的角色,并制定各自的职责和廉洁责任,解决“董事不懂事”“董事不负责任”的问题。

法规应当明确和细化董事的责任,确保董事了解自己的权力,以适当的努力履行义务,保护勤勉尽责的董事。

2、履行监事会(董事会)的监督权

一是完善监事会组成规定,引入独立监事,摆脱组织内部监事的控制,增强监事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允许组织外人员发挥专长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建立监事资格认定制度,以法规形式规定监事任职的必要条件。监事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是条件成熟时扩大其权力范围,如限制经营权、独立起诉权等。所谓“业务限制权”,是指董事会在决定重大的具体事项时,必须事先获得监事会的授权或同意。法律允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必须经监事会同意才能决定某些事项。监事会独立诉讼权是指监事会或者董事长为了自身利益与本组织进行交易或者侵害本组织的资产和利益时,监事会可以提起诉讼。以该组织的名义对他们提起诉讼。

三、创新消除内部人控制机制

基金会组织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导致组织的董事会、秘书长、监事会形成共同利益、相互勾结,将内部制衡变成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损害捐赠人和公共利益。

首先,需要引入外部治理。例如,可以考虑建立“公益资产诉讼制度”,由社会公益资产捐赠者代表行使公益资产的知情权、建议权、咨询权等。当内部人员串通时,代表可以对组织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改变事实上的统一管理体制,确保分散制衡作用。基金会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不能过多重叠。

另外,要落实基金会管理规定,在组织内部建立充分的***人员竞争机制。

参考:

(1)2017年6月15日。慈善报。作者:柏伟《全球公益:基金会内部治理该如何“下手”》

(2)中国慈善研究院。《走向卓越——中国基金会理事指南》

(3)陶传金,刘忠祥。《基金会导论》。中国社会出版社

(4)马庆余着《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中国社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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