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融资租赁为常业的标准,以融资租赁为常业的标准是什么
融资租赁
2024-04-27 20: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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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以融资租赁为常业的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以融资租赁为常业的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融资租赁是为了借钱吗?
一、融资租赁交易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属性,缺一不可。如无实际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所有权未从出卖人处转移至出租人或者租赁物的价值明显偏低无法起到对租赁债权的担保,应认定该类融资租赁合同没有融物属性,仅有资金空转,系以融资租赁之名行借贷之实,应属借款合同。
二、因认定为名为融资租赁实为企业间借款合同,应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没有证据证明提供资金的一方的融资租赁公司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主要业务或主要利润来源,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三、主合同应认定名为融资租赁,实为企业借贷纠纷,该认定仅是法律关系性质的定性,并未否定合同效力,亦未改变主合同债务人所应负担的债的同一性。因此,主合同有效,对应的从合同《保证合同》及《质押合同》亦为有效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融资租赁为常业的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以融资租赁为常业的标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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