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未约定利率,公司贷款未约定利率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贷款未约定利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司贷款未约定利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条既未约定借期,也未约定利率,起诉时怎么主张利息?
借条既未约定借期,也未约定利息,起诉时不能要求债务人偿还利息。 但是,在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
举例: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在起诉时就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到偿还借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一般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公司老板经常借钱给别的公司,但是不收利息,财务上该怎么处理,有哪些风险,谢谢?
1、公司借钱给别人,做账是很容易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来时就反过来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2、收不收利息的问题,这个和你没关系,公司是老板的,钱也是他的,他爱收利息就收利息,他说不收就不收。
3、风险问题,钱借出去,无非有两个风险,一个因种种原因无法收回,造成老板损失,另一个就是借出去的钱多了,有可能造成自己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这些你适当提醒老板就可以了,具体由老板自己把握。
公司向私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借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扩展资料:企业向个人借款时,一定要记得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约定清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之所以重点提到借款合同,有几个原因:1、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争执和麻烦。2、未来企业向个人还款时,可应对金融管制。企业向个人转款,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额度是受限的,到时需要企业向银行提交借款合同审查,方能正常向个人账户转款。3、个人到税务代开借款资金使用费发票时,税务机关也要看借款合同。
企业贷款不使用用不用还利息?
贷款带出来的钱不花要付利息的。要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的。 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后果:
1.产生罚息;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3.被贷款机构催款;
4.处置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
5.情节严重的可能坐牢。 注: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 2.一般五年后才可消除; 3.部分情节严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 4.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会进入永久黑名单。
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欠款的利息,能否要求付款方支付利息?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的利息性质为法定孳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建设工程已经完工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数额确定的情况下,双方关系已经转化为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故本条规定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情况下,即使合同没有欠付工程款利息的约定,发包人也应当支付利息”。利息的性质属于法定孳息,逾期付款利息本质上属于违约方占用对方资金所获得的不当收益。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其中包括拖欠资金的法定孳息损失。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定孳息性质在我国现行立法上已有相应的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贷款未约定利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贷款未约定利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