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条例贷款利率,信贷管理条例贷款利率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信贷管理条例贷款利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信贷管理条例贷款利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银行的贷款利率是不是根据央行出台的文件来确定的?
总体上来说是的,已经有老师作答了。
我要补充一下实施环节的情况。
监管部门(央行、银保监会)对利率的控制是区间制,给银行一定的上浮、下浮空间。
对每家银行来说,他们的资金成本都不一样,就是吸储成本,有的高有的低,大口径统计在3%左右,六大国有行成本最低,越小的银行成本越高。
资金成本越低,就意味着同样的贷款利率放贷,利润越高。
同时,企业也分好坏,好的企业不缺钱,银行是求着让企业用钱的,比如陆家嘴集团、上海城投这种超级航母平台,是银行要主动把贷款利率压到最低,然后协调好关系,分一些额度授信,所以他们的贷款利率可能会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打折,我们叫利率下浮。
资质一般的企业就倒过来,借款利率要上浮,再一般的,可能直接无法获得银行借款了。
我国利率已经是实现了市场化,但是保留了基准利率,并不是市场化很彻底,银行长期贷款是4.9%,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存款也是差不多,央行制定了基准利率,银行可以上浮。
像房贷目前我们这里是上浮8%左右,有的地方上浮15%,二套房目前最高可以上浮到40%左右。
最近央行对贷款利率进行改革,那就是把基准贷款利率的锚从基准贷款利率转化为LPR、也就是麻辣粉的利率作为锚,再由18家银行报价作为基准、银行以此利率上下浮动。
这个唯一好处就是央行政策更加容易传导到货币政策。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
基准利率下调是一个很强的信号,容易引发汇率波动,通过MLF利率下调,释放信号会弱很多。
一旦MLF利率下调,可以很快传导到信贷终端利率。
放贷和信贷的区别?
1.
范围差异。贷款的范围包括抵押贷款、无抵押贷款两大类;而信贷仅含无抵押贷款。
2.
风险大小。信贷属于无抵押贷款,因此贷款机构承担的风险较大;而贷款则需要有资产做抵押才可以放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机构承担的风险就要小得多。
3.
贷款利率高低。与贷款中的抵押贷款相比,信贷的贷款利率要高很多。
签订合同时银行贷款利率是5.39%,放款前银行要求把利率上调到5.76%,合理吗?
肯定是不合理的,属于银行变卦,也就是银行违约了。
你去银行办理贷款之时,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之时,已经明文规定是5.39%。这份合同是已经明确规定,是通过借款方和放款方同意的贷款利率而签订的,这份贷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
比如说,你在银行商谈贷款利率之时,银行给你的低贷款利率是5.39%的话,而当你去银行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之时,这个时候银行给的贷款利率调高了,变成了5.76%。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常现象,银行有权利提高房贷利率的,而贷款人也是有权利不签这份合同的!所以在签订房贷合同之前银行利率变卦是非常正常,并没有不合理的。
再比如,如果你与银行签订了房贷合同,而且在关键时候,也就是放款阶段,银行要求把贷款利率从5.39%调高到5.76%,如果你不同意提高贷款利率到5.76%,银行威胁就是不放款。
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银行这样做肯定不合理的,属于违约了签订的房贷合同。真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要么你选择顺从调高贷款利率,要么你就是选择放弃在这家银行贷款,或者直接把银行上告法院,告银行违约贷款合同,要求银行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费用,以及贷款违约金。
举例子
你跟张三买一样东西,你们刚开始谈时候张三出价100元,而且你当时也是同意这个价格购买这件商品,但你没有跟张三签订购买这件商品合同。
过几天后张三觉得100元卖亏了,需要把这件商品卖120元了,这个时候张三有权利把这件商品提高价格卖出,而你也可以选择不买了。
但如果你们最初就和张三以100元的价格签订了购买合同,而且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的。这种情况的话,张三再度涨价到120元是不合理的,属于违约了,没有按照购买合同执行,这样是不合理的。
通过这个例子与银行贷款情况差不多的性质,反正在以签订合同的利率为准,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提高利率属于正常,但签订合同之后再度提高利率是算违约的,属于不合理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信贷管理条例贷款利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信贷管理条例贷款利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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