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积金没有按比例缴存,单位公积金没有按比例缴存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公积金没有按比例缴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单位公积金没有按比例缴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能获差额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能获差额赔偿。但具体应用观点不一:
(一)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制的对象用人单位不缴、少缴、延后缴纳的现象不少,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这三种情形下,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未足额、未及时缴纳的法律责任是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缴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公积金不按照基数缴纳可以投诉吗?
这个好像没办法投诉。首先你说的没有按照基数缴纳,是不是指没有按照你的工资额来缴纳?如果是就真的没办法申诉了。现行公积金政策也有规定,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存比例是5%,如果你的公积金都是按这二个最低标准来缴纳的,是不违规的。
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怎么解决?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以是困难企业缴存公积金低于1%的怎么维权?合法吗?
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最小为6%。而我们企业的缴费基数是本年度的员工基本工资(底薪),缴费比例仅为5%。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如何维权?
备注:已经问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了,他们说这事没法管,很多企业都有这种事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确定公司应缴公积金额及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证据后,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该中心责令公司缴纳;公司逾期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由法院直接从公司账户扣划未足额缴纳部分。
公司以是困难企业为由缴存公积金低于1%,可以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但是企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不属于强制性的,按较低的比例缴纳公积金不违法。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但当企业由于自身效益问题选择较低的缴纳比例经公积金中心同意是允许的
公司没有按员工综合收入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补缴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没有按照员工综合收入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偿和补缴吗?如果说公司没有按照员工的综合收入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一定的补偿,因为在2019年社保税改之前,很多企业单位通常的做法它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来交纳社保待遇的。
而且你也不能够证明你的综合收入,就比这个最低工资的收入标准高,所以说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权,因为公司毕竟正常的来缴纳你的社保了,而且很多公司在发放公司待遇的时候,它都会分开发放,实际上这种分开发放就不能够证明你的综合收入有多少,所以也就很难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和补偿了。
对于这样的按照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的待遇情形,那么只是从2019年社保税改之后才慢慢实行,因为通过税务部门就无法来逃避这样的一个不按着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的情形,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说,在今年7月份以后更改缴费基数之后,那么绝大多数企业都实行了按照自己的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所以之前的也没有明确提出要进行追缴,所以说你基本上是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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