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可享受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报讯(记者 文翊 通讯员 杨波)今年初,国务院为了促进中部崛起,将中部六省的243个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常德市的澧县、津市被纳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7月16日,澧县以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内媒体公布该县享受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消息。据悉,湖南省共有40个县(市)位列这一优惠政策。 该县国税、地税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并承诺“在2个工作日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并及时上报”。依据相关政策,对设在该地区,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010年前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在该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基础产业的企业,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澧县县长谭弘发表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是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重大比较优势,将把握好这个机遇。有70多家包括广州、浙江等地及本地企业代表来澧县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