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永峰
岁末年初,王奇志比往年显得更为忙碌,除了在清算公司2007年的帐务与处理各种年终事情之外,他还准备最近再招聘些员工,把公司的规模再做大些。王奇志是坐落于长沙黎托乡西边新奇雅食品企业的老板,他告诉记者,去年比前年效益要好些,但除去应该缴纳的税收,余留下来的纯利润并没有增加多少。“税负太重,像我这样一家总资产不过300多万的食品作坊,每年却要缴纳10多万的税收。现在可好了,按照20%税率来算的话,今年我就可以省好几万元,用这钱来多聘些员工把公司再做大些。” 面对着未来,王奇志显得轻松自然,前景阳光。
这或许是我省成千上万的小型微利企业一个喜悦的缩影。目前,我省到底有多少这样的企业现在还没办法统计。但之前据权威部门统计,我省仅小作坊性质的食品企业就有13000 多家,一斑可窥全豹,从中可知我省的小型企业是多么的多。从这个角度来看,从今年1月1日全国统一开始实行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要承担20%的税率,意义是个多么大的惊叹号。
据了解,在新所得税法出台前,我国对中小企业按三档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征收33%的所得税。对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采用18%、27%两档优惠税率。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或10万元以上,所以相应这些企业大多承担的是27%或33%的所得税税率,税负沉重。
据省地税局税政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所得税法中,小型微利企业税率的大幅降低对我省影响是非常的广泛,因为这类企业无论是城市、郊区还是农村到处都是。与新税法实施前大多数微利小企业承担27%和33%税率相比,只需承担20%税率这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真正可以说是轻装上阵。这注定2008年,微利小型企业的春天是十分温暖的。
那么,现在哪些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呢?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在这上述的三条杠中,最重要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过去,10万元是一条线,过了10万元就要按33%缴纳所得税;如今,这条线升至30万元,超过30万元就要按25%缴纳所得税。
国家的这一政策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对促动地方经济尤其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及增加农民的收入意义重大。省委党校副教授谢芬芳认为,小型微利企业是一群“弱势群体”,或者说是一个“未成年人”,需要大人的照顾,这一政策的出台给了这些企业一个成长的平台,与一个温暖的空间。谢芬芳认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促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微利小型企业能发挥扩大就业的作用,对吸收农村大量过剩的劳动力有着巨大的容量。
有关专家也认为,大型企业大多具有较强的规避各种风险的能力,而小型微利企业却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让小企业与大企业适用相同的比例税率,税收负担相对较重,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小型微利企业施行20%的优惠税率,让其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做强做大,是十分适宜的。只有企业稳定了,税收才能稳定。用一句俗话说,叫“放水养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