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超收收入规模庞大。以2006年为例,在去年12月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预计2006年全年财政收入达到3.9万亿。也有专家预测,2006年全年财政收入甚至可能超过4万亿。而2006年的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提出,全国财政预算收入为35423.38亿元。 两相对比,可以发现,2006年的财政超收收入至少在3000亿元以上,甚至可能超过4000亿,占财政收入预算的10%以上。 “近几年,全国财政收入每年都超出预算上千亿,甚至数千亿元,构成了庞大的一笔‘财政超收’资金。这笔资金未经必要的预算程序审查,就由政府部门自行支出,相当于政府的‘私房钱’,不符合法治政府与公共财政原则。”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填在向大会递交的建议中直言:应通过修订《预算法》,将超收收入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议程序中,真正地让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奠定和谐社会的财政基础。 《预算法》漏洞不容忽视 “财政超收收入之所以规模庞大,客观上的原因是,中国经济近些年来比较繁荣,税源充足,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而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在编制预算的时候,向来都偏于保守,要考虑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王填分析说,“不过,《预算法》的漏洞也是导致财政超收收入规模庞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指出,由于现行预算法对超收部分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由政府部门自行支配,全国人大可以对超收收入的使用提出要求,但不具有强制性。所以,政府部门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故意在预算报告中安排一个较低的财政收入增长率,这样就可以为政府部门留出一笔“私房钱”。 钱怎么花才好应由公众决策 超收收入,既然属于预算外收入,因而,资金的使用缺乏计划和透明度,不仅脱离了人大的事前监督,给事后的审计监督也带来难度。“甚至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也带来冲击,每当年底政府突击花钱时,央行不得不发行大量票据回收流动性。” 尽管财政部已经表示,2006年的超收将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解决出口退税陈欠和减少财政赤字等,并预留一部分用于缓解2007年预算安排压力,做到收支平衡。这种安排当然不错,但王填认为,超收数额如此巨大,而其使用程序不够健全,依然是个问题。 “政府的钱究竟怎样花才算‘好事’,是需要通过严格的、对民众负责的公共财政程序予以辩论、决策的。否则,行政部门自行决策,仅在事后向人大报批,很可能花错了钱,使这些钱未能最大限度地用于公共利益。” 建议修订《预算法》 科学分配预算权 王填说,从预算外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使用问题可以看出,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安排存在着种种问题和不足。他呼吁修订《预算法》,以完善中国的预算制度。 “实际上,《预算法》已经施行十年,部分条款的规定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其中最为核心问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缺乏对预算过程的控制与监督。我国目前关于预算过程的制度设计相当粗糙,预算权高度集中在政府部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参与过少、过晚。超收收入所反映的正是这样的问题。” 王填说,《预算法》的修订,应当将更为合理地在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与人大常委会及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分配预算权,从而使预算编制程序能够更好地体现民众对公共品的需求,让财政收入最有效地服务于公共利益。 名词解释: 预算超收收入:是指年底实际的财政收入超过年初预算收入的差额。财政超收不同于财政增收。所谓财政增收是相对于上年的实际收入数字而言的,而财政超收则是相对于当年预算而言的。每年政府制定的财政预算中有收入预算,超出该数字的就是超收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