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冀者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日前参加广东省两会分组讨论时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 朱小丹书记的此番言论并非空穴来风,它有着实实在在的现实背景。《瞭望》周刊去年就曾对国内大中城市的居住现状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在中国的大中城市,因收入差异而导致的居住区分割现象已经越来越明显,社会分层化的局势促进了富人们的居住区的聚集。 同一片蓝天下,同一座城市里,穷人区、富人区的界限却清晰可见,居住分割的现象人为强化了不同阶层人群间的分离与对立。事实上,生活在“孤岛”上的富人不会幸福,贫富分区的社会也不可能和谐。朱小丹公开表示贫富应该混住,笔者深以为然。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打破泾渭分明的贫富分界,仅仅如他的讲话所说,把希望寄托在开发商显然远远不够。且不说,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资本天然的驱利本性,房地产商不可能也没有义务降低自己的房价,或把高价竞拍到的土地盖廉价房买给低收入群体,以实现所谓“贫富混居”的社会责任。就是政府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也要考虑经济效益,不可能把其建在高地价的黄金地段。 房地产市场有句名谚:房价高低取决于三个标准,第一是地段,第二是地段,第三还是地段。可地段好坏又是由什么决定的,是由所处区域的公共资源供给情况决定的。 政府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城市发展的问题上本应该均衡使力。可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为了突出展示城市的发展成就,在公共资源的配置上厚此薄彼,为保证“好钢用到刀刃上”,越是重点学校越要加大投入,越是示范医院越要重点建设,人为制造的马太效应使得城市中市政建设基础较强的区域越来越强,原本基础教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等)越来越弱。受市场规律的支配,要进入强区,享受优厚教育、交通、医疗资源,就必须支付较高的居住成本与生活成本。这好比一道门槛,“先富”群体轻松入门,而那些“后富”的人们则被挡在了门外。这才是贫富分区的根源所在。 让贫富混居不能仅把目光指向开发商,贫富分区居住的现象是长期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历史形成的,它的改变不能指望开发上大发慈悲或政府的一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它考验政府规划和管理的水平和智慧。 真正实现贫富混居,地方政府要有更大作为,如果能够公平分配公共资源,使城市均衡发展,贫富之间自然会出现有序的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