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永峰
“你看,你看,这又是一则违法的广告。”11月21日,从事广告监督的吴先生指着当天某媒体刊发的一条“泌尿疣、疱疹”广告对记者说,现在刊登广告一律不允许说疗效如何如何的好,什么一次性治愈啊,一次性根除啊,都是典型违反广告法的。记者看到吴先生所指的广告的确有在很突出的位置上显示出“新技术一次性治疗”的字样,广告内容更是吹得神乎其神。
据了解,11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药监系统将加大对药品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之后,全国各省药监系统都开始纷纷行动起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虚假广告,打个比方,比如某个报社有医药违法广告,我们将先进行沟通,责令整改,如果知错能改,我们将不予以追究,如果你还继续打下去,我们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坚决要求这些药品下柜,不能在市场上销售了。”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其实早在前段时间我省药监系统就重重处理了一批虚假广告的药物,有5种医药被强制下柜。打开湖南省药监局的网站,登陆广告查询,记者发现仅去年药监局对外公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就要好几百起。
据悉,目前药监系统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管理,卫生系统加大了对医疗的管理,工商也加大了执法力度,成效显著,但终究没有形成合力。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我省涉及医药广告管理这一块就涉及到11家单位,但目前这些单位基本上处于一种各自为战的局面。在今年1月1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的二至三季度,就因为有关部门监测信息不能及时沟通,导致违规医疗广告逐渐出现并呈上升趋势。
有关人士也认为,现在一些部门对媒体的约束力不够,如果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参与配合打击虚假广告,一切都会变得轻松起来。为此有关部门呼吁政府能够从中引导,从而形成各部门合力重拳打击违法广告。
另据了解,目前,国家药监局出台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省药监督系统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共分三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可根据一年的广告发布表现进行升级或降级。“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发布广告中所标示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的单位,我们将加大对其监督管理力度,必要时可对广告中所标示的有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省药监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向社会公示,其违法广告品种将作为重点抽验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