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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新政“逼”沿海产业内移

 

湖南经济报网站  http://www.jjbhn.com/  200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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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张书

  记者近日从长沙海关获悉,1至10月,湖南省累计进出口79.5亿美元,增长39%。加工贸易增长速度超过一般贸易。1至10月,加工贸易累计进出口6.7亿美元,增长45.3%,比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速高出7.4个百分点,占全省外贸总额的比重提升到8.4%。

  加工贸易为何增长迅猛,并超过一般出口贸易?长沙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朱仲平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7月联合发布的2007年44号公告,8月23日正式实施。该公告对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特点是对沿海地区加工贸易限制增多,使其企业成本提高,某种程度上‘逼’着沿海产业内移。”
  新政对加工贸易区域布局的调控意图明显
  加工贸易新政策中,新增了1853个限制类商品,加上今年前发布的394个,限制类商品达到2247个。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新政策将加工贸易产业分成东部和中西部两大阵营。对于这些类别的加工贸易业务,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按诚信等级划分)于8月23日起开始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制,即将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综合税率的50%的资金,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实转”。据了解,此前一直为“空转”运行,企业不需要把“真金白银”放在账户“蹲点”。

  此外,以前未受理上述限制类业务或新设立的企业,再不允许开展这些业务。

  “新政对中西部企业则优待得多。44号公告规定,中西部的A、B类企业,无论新旧,均可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且继续享受‘保证金台账空转’优惠。这使中西部地区第一次有了比东部地区更为有利的政策条件。”朱仲平说,新政策对加工贸易区域布局的调控意图明显。据朱仲平分析,新政策下,东部沿海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财务成本骤增,为降低成本,保住利润,许多企业酝酿将产业向内地转移。

  据统计,该政策公布以来,仅珠三角地区有内移意向的企业就达2万多家。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今年7月20日通过国家海关总署等9部委的验收,实现封关运行的郴州出口加工区,目前入驻企业9家就有4家企业从深圳和东莞转移过来。
  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绝好机遇
  加工贸易的新政,给我省送来了一个绝好机遇。据了解,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平衡,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有利于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加工贸易向内地转移,由于空间距离和通关条件等差别,中部可能受益更多,湖南大有可为。

  虽然与湖北、江西等中部省份相比,湖南离沿海的空间距离相对较远,但我省进出口货物的区域转运中心地位正在逐步确立。而且,湖南的产业和科教优势,对客商很具吸引力。

  朱仲平分析,从产业背景看,我省的纺织工业、有色金属粗加工、机械工程、塑料制品等产业,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潜力,足以与加工贸易配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长沙应该走在全省城市圈乃至中部省份的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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