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段健蓉
“以前在节能环保方面只有一些单项的奖励,没有政策性规定。以后好了,可以长期享受优惠。今后我们会更加致力于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加大节能力度。”作为一家节能环保企业,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文杰得知今后可以长期享受政策优惠后,十分高兴。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发展,《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期出台。方案对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进行了完善,明确规定节能环保企业可以享受政策优惠。这是记者近日在湖南省建设厅得知的消息。
“我们要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节能环保企业,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鼓励。”据建设厅节能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节能环保企业主要可以在税收、金融、资源性产品价格收费等方面享受优惠。
方案规定,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结合国家税制改革进程和我省实际制定具体办法,落实国家对生产或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给予减免税优惠;对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条件的节能减排设备可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对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给予税收优惠;对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和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信贷投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和金融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安排中进一步突出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各级担保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要优先提供贷款担保。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包括环境违法信息在内的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此外,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也是对节能环保企业的一种政策支持。方案规定,完善现行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合理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逐步建立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提高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COD)排污费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提高收缴率,实行排污收费责任追究制。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征收到位和专款专用,“十一五”期末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