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将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记者从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获悉,政府将投入19.8114亿元启动新机制,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义务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按照我省杂费标准,从今年春季起,我省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将可少交19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可少交260元。 175万贫困娃享受免费教材 “以奖代补”补助贫困寄宿生 今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需投入新机制资金19.8114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按照我省杂费标准,从今年春季起,我省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将可少交19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可少交26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少交22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少交290元。我省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75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23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305元。免杂费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农村学生。 各地还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费教科书为省教育厅规定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我省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约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25%,全省约175万人。这些孩子中,小学生每学期可免交35元教科书费、初中生免交70元、特教学生免交35元。省保障办要求,必须保证同一班级、同一年级贫困家庭学生与其他学生教材版本、种类一致。同时,从2007年起,省政府要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必须在每人每年200元以上。省财政厅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开展好的市县进行奖励。 省保障办:开学前要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到每所学校 就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行的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保障办27日发出了紧急通知:各地要确定市、县资金拨付时间表,在开学前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到每所学校,确保学校正常开学和运转。决不能因为资金滞留等问题,影响学校运转,影响改革的推进。 为统一免杂费政策,县级市的城区学生作为“县镇”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市县按比例分担。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里规定的范围执行免杂费政策,确实漏报的农村学生,要纳入免杂费范围,所需经费由地方自行负责。县级政府要及时足额将新机制专项资金落实到学校,一些地方因生源减少而多出的改革资金应保证专款专用,不能以此抵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要保证本级政府所承担的改革资金从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不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确保原有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减少。新机制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债务。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 另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方和学校,从今年春季开学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自愿就餐(搭餐)学生的伙食费(搭餐费),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教辅资料一律由学生自行到出版发行部门购买,学校、教师一律不得统一代办。 省保障办表示,保障机制改革不是单纯的财政问题,还要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今后我省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进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记者获悉,我省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全部免除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2008年,将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到201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 相关链接 2007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需投入新机制资金198114万元(不含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中央承担117942万元,占59.5%;省级承担55438万元,占28%;市级承担7547万元,占3.8%;县级承担17187万元,占8.7%。其中省市县三级应承担的新机制改革经费总额80172万元(免杂费补助60904万元、公用经费补助3232万元、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经费16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