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花开,眨眼14年。 1993年出台的物权法起草工作,迎来了2007年。3月11日,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得以审议通过,10月1日起施行。中国立法最长的一道伤痕,敷药、结痂、脱落,消失在表面。 2002年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一直到今年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才修成正果,其中故事波澜跌宕。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人大会上所作的说明,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杜涛为我们回忆14年立法辛酸史,他在作报告时,头低得很低,14个市州的房管局官员却把头抬得很高,一抑一扬彰显出各自的专心致志。2002年12月,物权法草案初上审议桌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制定物权法列入重要议程,呕心呖血数载。 前年7月,物权法草案公之于众,群众提交意见1万多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几次论证会,将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专家学者、有关部门的意见有甄别地揉了进去,才得以在今年通过。 正因为关乎利、关乎民,所以才那么谨慎,经过了那么次多云卷云舒。14年眨眼,6次审议,凝聚的是立法者的血汗和审议者心中的为民精神。 杜涛说,《物权法》的主要作用是明确物属,定分止争,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物权,这很细,需要慢慢去品位,踏实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