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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风向(9月4日)

 

湖南经济报网站  http://www.jjbhn.com/  20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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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关 注

我们也能免费上学了
我们也能免费上学啦

头 版 新 闻

六家湘企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竹埠港摘下10年“重污”帽子
19家违规证券公司被关闭
今日关注(9月4日)

省 府 视 线

湖南电网“高速公路”还将加速
张春贤会见国家电网总经理
梅克保考察建材产业
省地税十年共查补税金78.66 亿元
厅局直通(9月4日)
湖南地税通报5 起涉税大案
政经视点(9月4日)

法 治

为求职者消除就业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新法热读
关于地税机关建立
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法网(9月4日)

人 物

不能让一个老百姓睡大街
通过教育强省实现人力资源强省

管 理 营 销

最难沟通的目标消费群是网民
网络营销的三重天
抢滩3G 移动实名、无线网址大比拼
鸡尾酒效应与网络营销传播
栽好梧桐树 引得凤凰来
资讯(9月4日) 品牌生态(9月4日)

投 资 理 财

谁主沉浮——揭秘基金隐性重仓股
“港股直通车”将平抑A股20%上涨空间?
QDII基金适合你吗   财 讯(9月4日)
开拓创新抓星级评定 优化服务树地税形象

人 居

让居者有其屋的一个创举
成立保障局有据可依
别让装饰公司的低价迷了眼
楼市名词(9月4日) 楼市风向(9月4日)
  36个大中城市经适房价格首次下跌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8月30日公布数据称,受一些城市加大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实力度影响,8月36个大中城市经济适用房住宅平均价格较上月下降1.2%,这是今年以来首次出现房价下跌。

  但在普通商品房方面,36个大中城市一、二、三类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较上月分别上涨0.7%、1.7%和0.6%。

  据40个重点城市信息系统数据显示,各地新审批、新开工住房中,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逐月增加。在批准的预售商品住房供应中,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套数占比由2006年的34.39%,提高到今年1-7月的39.26%。

  机关集资建房一律不批地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今后国土部门将优先保证经适房、廉租房的建设用地。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管理,各级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表示,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计划时,要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供应数量和布局,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李元表示,国土部门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管理,各级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凡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必须严格限定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范围内,并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

  全国512个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据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发布的消息,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统计数据表明, 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仅26.8万户,占400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目前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对象都局限在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覆盖范围小。“十一五”期末,逐步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通过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西安:解决低收入户住房困难问题有了时间表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日前透露,西安市将分四个阶段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并且已经定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据介绍,西安市在2007年底以前,对城六区12995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保障的方式为全部发放租金补贴。2008年底以前,对城郊三区四县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方式为发放租金补贴。

  2010年底以前,对城六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中应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实施实物配租,实物配租比例提高到30%,实物配租的家庭为3899户。实物配租的房屋以新建或收购为主,建筑面积为30到50平方米,共计19.5万平方米。在实物配租以前,对尚未配租的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同时,要求城郊三区四县加快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调查、建档等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保证按时完成实物配租任务。2010年底以前,全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河北: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可高达25%

  据河北省建设厅信息,《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将于9月15日起施行,其中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做出了新的规定。

  这一管理办法指出,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月缴存额的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按其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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