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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廉租房第一通知:用数据保障民生

 

湖南经济报网站  http://www.jjbhn.com/  200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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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廉租房第一通知:用数据保障民生

预计全省年内建设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的任务将按时完成

 

  “在一份省级政府文件中,用这么多数据来将下阶段的工作规定得这么具体,在我的印象中,还是第一次。而这份《通知》本身,就是我省第一份专门针对廉租房的文件。”8月3日,从桌上找出一份新鲜出炉的文件,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蒋副处长将里边的几组数据用铅笔给记者划了出来。
  同日,记者从该处还独家获得了一份名为《2007年上半年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发展趋势》。其指出,随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出台,在年底前,全省市(州)、县(市、区)都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将得到加强,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得到一定的解决,市场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的改善。预计全省年内建设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的任务将按时完成。
  《发展趋势》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廉租住房建设筹集资金5234.1万元、建设和筹集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了年计划的50%。4月召开的长沙市住房保障工作专题会议透露,该市围绕保证市民“居者有其屋”的目标,重点研究廉租房的建设模式和供应模式问题,以解决1.4万余户无房户和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09年解决8平方米以下住房户
  蒋副处长介绍,廉租房制度,在世界经济发达国家有“首席稳压器”之称,它和医疗、失业、养老等保险制度一样,是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我国廉租房制度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行,湖南早在1998年就开始这项工作,但到2004年才全面铺开。长沙市是国内最早开始兴建农民工公寓的城市之一,早在2003年,长沙就筹划为农民工兴建20万平方米廉租房,2005年1月竣工的江南公寓,则是这一“民心工程”的首批现房。
  《通知》介绍,我省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后城镇低收入家庭分阶段逐步解决的办法。2009年底前,基本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需求,以后,根据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再逐步扩大保障对象和保障面积范围。
  “现在,市州制定2007—2009年度廉租住房土地供应和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及工作方案,已经报了上来,都明确了每年解决的户数、对象、保障方式和资金来源。”蒋副处长说,《通知》还要求,市州县编制廉租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以逐步提高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
最大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
  “这一点也是以前没有明确的:最大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且要规模适度、交通便利、生活设施基本齐全,并与租赁住房补贴面积和保障对象家庭结构相适应。”记者以本报7月5日报道为例,向蒋副处长以“现在,一些地方廉租房与需求不相适应”发问,他回答说。
  针对现在土地紧张且价格上涨较快、税费过多的问题,《通知》要求,切实保证并优先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出资新建、改建、收购和社会捐赠廉租住房,免征契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照规定给予其它税收优惠,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出租小户型住房的,经廉租住房主管部门认可,免征房产税。
实物配租占总户数40%以上
  关于城镇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通知》也有详细规定,城镇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各地以新建、改建和收购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进行实物配租保障的户数,应占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的40%以上。
  《通知》要求,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渠道主要包括:政府出资新建的廉租住房;政府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政府收购改建破产关停企业厂房;政府收购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廉租住房;各单位新建的廉租住房;各单位腾空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等。
  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并与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确定。
土地出让净收益10%用于廉租房
  城镇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是个大问题,《通知》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坚持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各市州、县市区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例按10%核定,而这个数据以前是5%。”蒋副处长说,从2007年起,省级财政建立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给予财政困难地区补助。各级财政要将廉租住房资金列入本级财政支出范围,设立专门的预算支出科目,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安排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予以落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捐赠、银行贷款等其它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项目预算管理,房产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项用于廉租住房购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廉租住房维修改造和物业管理费用补贴等。省政府还成立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

 
本报记者 唐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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