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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讯(6月14日)

 

湖南经济报网站  http://www.jjbhn.com/  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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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商交会”签4个地产项目
  本报讯(记者 唐红阳 通讯员 杨维贤)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商交会”暨项目签约仪式,重点推介了长沙市一批合作项目,并当场进行了签约仪式。在随后的项目签约仪式中,总共16个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了湖南华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签订的总投资达30亿元的芙蓉生态华夏城项目;湖南省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英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投资为16亿元的长沙新府花园项目;深圳市伟世通与宁乡金洲开发区天乐休闲活动中心的0.8亿元;加拿大一公司与湖南和一投资有限公司0.15亿美元。
国家严控外商投资高档房地产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称,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外商投资高档房地产;并严格控制以返程投资方式(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并购或投资境内房地产企业。
  国务院六部门去年已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以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但少数地区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商务部和外汇局再度出手调控,发出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其中强调,境外投资者不得以变更境内房地产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方式,规避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外汇管理部门一经发现以采取蓄意规避、虚假陈述等手段违规设立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将对其擅自汇出资本及附生收益的行为追究其逃骗汇责任。
建设部:
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建设部日前发布了对北京、辽宁、上海等六省市的24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同时还存在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估价机构不能持续符合一级资质许可条件,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本次检查暴露了诸多问题,如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仅采取一种方法进行估价,未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充分说明理由;有的未严格执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未进行法定优先权调查、扣除和变现能力分析;有的估价报告缺少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有的估价机构估价报告仅有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还有一些估价报告相关要件不完整,如缺乏委托合同、实地查勘记录、估价对象权属证明、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等。
此外,还存在部分估价机构不能持续符合一级资质许可条件,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房地产估价档案保管内容不完整,部分估价机构的信用档案信息上报、更新不及时等;一级估价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尚未形成,部分估价机构经营行为不够规范之类的问题。
2/3已出让土地闲置
  “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据悉,目前已出让的土地有2/3仍处于闲置状态。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长期以来税负偏低。因此,需要对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12日,针对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税总局作出了相关政策解读,强调了新规的作用。
  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主要修改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二是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国税总局表示,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2005年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为137亿元,2006年17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足0.5百分点,难以发挥其经济调节作用。而现在税额标准提高了2倍,增加了用地的成本,可以引导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地使用土地”。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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