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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实名制离我们还有多远
就在国内是否应对博客主强制实行“实名制”制度还争论不休时,6月28日,韩国政府通过一项新法律,该法律强制主要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网站必须在用户发布信息时记录下他们的真实身份,这就是“互联网实名制”。近年,网络诽谤已经成为韩国的一个社会问题,受害人要求门户网站,当网络攻击者诽谤或侵权隐私时,门户网站有责任公布攻击者的个人姓名和地址。在这种背景下,韩国政府通过立法,旨在阻止互联网用户使用假名,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诽谤问题。 对此,有关互联网专家认为,韩国用立法规范互联网论坛和博客的模式,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有关机构对博客主强制实行“实名制”的力度。 不平静的“博客江湖”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8月,中国大陆博客作者规模达到1750万之众,博客作者注册的博客空间则达到3370多万个,博客读者规模更是高到7500多万。在博客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去年,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因在其博客上发表收购徐工评论后,不但创下了十几万的点击率,还使三一重工股票连续三天涨停。为此,中国证监会专门讨论向文波的博客行为,是否涉嫌扰乱证据市场秩序,当然,这起事件最终因大多数委员认为,向文波在博客发表评论属于个人行为,而相关法律没有对此规定是否属于违法,结果以不应处罚三一而告终。 如果说向文波的博客事件只是“博客江湖”里的一支龙卷风,那么,博客主之间的谩骂,以及博客诽谤、侵犯隐私就是一场风暴。 记者在网络上注意到,近来“博客江湖充满刀光剑影”。先是“80后”作家韩寒和评论家白烨在博客上展开骂战,然在第六代导演陆川、音乐人高晓松、文化评论家解玺璋等人的加入后,这场博客骂战逐步升级,成为一场席卷博客的风暴,据说参入骂战的网民多达30万。 在关注博客主互相谩骂之后,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在我们视线里。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发现自己博客上留下“没有完整人格”、“一副软骨头,欺软怕硬,乱叫唤”、“人见人骂的过街ID”等形容自己的文字,震惊之余,他将这些文字的始作俑者、网名为“秦尘”的博客张明告上了法庭。此案上月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上月受理。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也被媒体称为“中国博客名誉侵权第一案”。 还在前不久,不少媒体纷纷报道一个名叫“麻老虎”的博客成为网上点击的新宠,因为她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记忆中的周涛》,披露了这位央视名嘴的不少隐私,此事也成了大众的一个关注点。 是否建立“江湖”秩序 也许是因为网络上的谩骂、诽谤、侵犯隐私日益泛滥,有关网络监管的酝酿早在2006年就开启。当时,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开展“博客实名制”的研究,内容包括网络世界实行有限实名,也就是后台实名,当一个用户要到博客网站或BBS网站注册账号时,需提交身份证、必要的证件和真实姓名等。 然而,经过近二年的讨论,“博客实名制”始终没能出台,最后,只是发出了一个《博客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谁知这个不具约束的《公约》,仍然在网络运营商和网民之间引起很大争议,致使支持“实名制”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不得不在今年5月文化部举办的“网络建设与管理”论坛上再次释疑。 记者通过网络和电话调查,发现众多中国网民不愿意接受“实名制”,比较有代表性的归为三类:一类不接受实名评论的网民的考虑是,这个“实名制”会不会剥夺他们的言论,或会不会泄漏他们隐私的“悲观派”。如博客主“深蓝色音符”留言:有两个问题:1,如何保证博客提供商不公开用户信息?2,用户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博客主“何三畏”担心,这会为网络运营商找到更好侵犯博客主权利的理由。第二类愿意匿名的网民的理由主要是,可以说得更轻松,更放得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乐天派”;第三类不管自己说什么话,批评或者褒扬,都不想让博主特别是陌生人知道这个评论是自己发表的,没有必要再为自己的网上言论承担责任的“自由派”。如博客主 “黑星星”留言:“不好,怎么又撤到政治的东西了,那么多禁止的言论,博客要自由~!” “其实除了网民的反对,中国1200家博客网络运营商也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大多博客网络运营商目前没有达到收支平衡,而实名制将为它们的运营成本增添负担,有可能一些公司因此遭受沉重打击,而当地科技产业的发展也会因此受挫。这也就是官方讨论了近二年也没讨论出结果的原因。”湖南凯邦科技网络公司总经理刘志强对本报记者说。 对博客主是否采取实名制,刘志强说,他是支持实名制的,因为,任何自由多是相对的,实名制能遏制泛滥的诽谤、侵犯隐私等现象,但我们和韩国不一样,韩国的网络商已经相当成熟,如Dlieg每年的收入就是几个亿,所以,我们目前实施实名制还不成熟。 从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中南大学张思平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韩国没出此法律以前,据他所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网络博客或论坛,通过立法来规范过。虽然,2005年,美国国会曾对一个博客法案进行过辩论,这个法案旨在加强联邦法令对博客的约束。但是该法案因为没有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而流产。 “从我国博客现状来看,是该通过立法来规范的时候了,我认为这对大多数博客主是有利的,然而,这个问题讨论了这么久,很大原因是网络运营商担心流失客户,最后丧失竞争力,而官方也考虑一当实施实名制,会给当地经济造成影响。所以,在网络运营商担心的方面,官方其实可以借鉴韩国模式,在网络运营商增加成本后,为他们提供减免税。如由于实施实名制,网络运营商需要购置新设备,政府在这方面进行减税或免税。”张思平说。 “韩国此次通过立法来实行‘互联网实名制’,这将会推动我国博客实名制实施的力度,预计在明年初,博客实名制会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