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法院召开执行兑现大会 本报讯( 通讯员 刘丽 曾妍)“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陈娟接过30 万执行案款时,一个劲的道谢。 4 月29 日上午10 点,湖南省雨花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执行兑现大会。在此次兑现大会上,雨花法院 共发放执行案款三千七百余万元,并通过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给付义务或故意隐匿 财产,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进行曝光、对一些执行案件实行公开悬赏、公布执行案件查询服务 电话等多种形式,造成社会舆论压力,构建执行威慑机制,迫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以破解“执行难”。 醴陵揪出公积金“蛀虫” 虚构购房骗贷116 万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北斗 胡春花)5 月14 日,经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醴陵管理部原主任汪建良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 年。 2004 年7 月至2005 年10 月间,汪建良利用担任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醴陵管理部主任的职务之便,借他人之名,采取虚构购房合同、首付购房款收据等方法,欺骗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贷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共116 万元,用于个人放贷和经营活动。从中非法获取个人放贷利息共6 万余元。案发后,汪建良通过他人将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全部还清。 汪建良挪用的8 笔住房公积金确有8 位贷款人, 但8 位贷款人中无一人是自己需要贷款购房、建房或大修房屋,均是汪建良授意他人以他人的名义将住房公积金贷出,由汪建良从银行支取现金自己放贷和转借他人从事经营活动。8笔贷款在形式上均办理了贷款手续,并经上级批准,但贷款手续是采取虚构伪造的方法取得,其目的是以他人名义骗贷出贷款归自己使用,以合法的形式来达到非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