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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反渎职更贴近民众

 

湖南经济报网站  http://www.jjbhn.com/  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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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
检察机关反渎职更贴近民众

 

  15 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反渎工作,明确了今年我省反渎职工作的重点。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说,2004 年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411 件524 人,立案人数比上年上升34.7%,其中,重大案件92 件,要案18 人( 厅级两人),提起公诉200 人,有罪判决164 人,同比分别提升95.7%、12.5%、17.2% 和62%。2005 年和2006 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均有所提升。2007 年1 月至4 月,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121 件 169 人,同比上升36.3%。其中,立查重特大案件65 件,同比上升58.5%; 要案5 件, 同比上升66.7%;起诉32 人,同比上升68.4%。
  根据会议部署安排, 今年我省反渎职工作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加强办案工作,以突出查办危害司法公正、破坏土地资源和环境的渎职犯罪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危害司
法公正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枉法追诉、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相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
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非法征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等破坏土地资源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犯罪案件。并由此带动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发生在食品卫生、商品质量检验检疫、税收征管、环境检测、社会保障、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企改革等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全面发展。
  但目前,渎职侵权犯罪仍处于发案多、领域广、影响大、危害重的态势,查处工作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三难”问题,成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薄弱环节。
  针对这些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局局长来献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渎职侵权犯罪和贪污罪是有区别的,渎职侵权犯罪包括故意和过失,而贪污罪只存在故意,所以,很多官员认为渎职过失不是犯罪,只要不把钱搞到自己腰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只是工作失误而已。这肯定是错误的认识,大家想一想,某个官员一旦实施贪污行为,哪怕几百元我们都要查办,更何况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据了解,自2004 年至2006 年,我省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保持在全国排名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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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人民群众对犯罪侵权犯罪进行实名举报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人民检查院专设举报奖励基金,由举报中心管理,专款专用。人民检察院经侦察属实,对被举报人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的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鼓励。
  人民群众发现国家机关人员有渎职犯罪行为的,可以向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举报中心将有关材料移送反渎职侵权局查处。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来访举报、信函举报以及其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形式。直接向省人民检查院举报的,可拨打举报电话0731—4732000,或信函举报寄至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 号省检察院举报中心,邮政编码410001,或到省检察院大门南侧举报中心接待室直接举报,有专人接待。地方各级检察院举报电话可在114 查询。
  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应尽量详细,如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职务等,举报事实要尽可能详细具体,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人和证据。注意保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内容,举报材料不要一信多投。最好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不但有利于检察机关与举报人联系,及时调查取证,尽快侦破案件,还有利于倡导严肃认真、敢于负责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检查机关对举报材料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不会泄露举报人的情况。

 
见习记者 刘坷 实习生 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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