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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张,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郊的土地特别是城区的土地大幅增值。在暴利的驱使下,有些单位和个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公开的或变相的方式大肆抢占、圈点、出租、倒卖、私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2006 年初,湘阴县政府拟使用该县文星镇东湖鱼场修建一条滨湖大道,并且准备好前期工程工作,然而,谁也没想到在这个重大工程背后,却隐藏着违法行为。当湘阴县政府正在大张旗鼓修建滨湖大道时,省国土资源厅也正在全省展开土地非法占用检查,发现该县政府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就开始平整了土地,非法占用土地约100 亩。 随后,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和重点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通知》,决定责成湘阴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处以罚款73.01万元,并责令其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对6 起土地违法案件公开立案查处,对9 起土地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目前这15 起案件已基本调查处理完毕。
征地为何老侵犯农民权益
耕地是农民的“吃饭田”,“救命田”,非法占用农民耕地,等于抢走了农民的命根子。去年初,常德市鼎城区委、区政府组织纪检监察、国土、房产等部门,对区内土地房产市场中非法转让、违规开发房地产、擅自抢占耕地等现象进行了重点清查。截至11 月底,被清查的4200 多家单位( 户) 中,无任何手续的1613 家,非法交易的916 家,非法买卖转让国有、集体土地违法建房的191 家,涉及面积33572平方米,发生金额130 多万元,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的6 家,涉及面积12674 平方米,发生金额100 多万元。通过治理整顿,一批违规、违法房地产项目被及时取消和制止,一些违纪违规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四连认为,这些对土地使用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主要是:一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力量薄弱,对土地违法案件发现不及时;二是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复杂且时间长,常常以罚代法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导致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大;三是城市建设占用城镇居民的大量土地,同时土地的价值越来越高,部分村组将本村组的集体土地私分给了当地的村民和居民做宅基地,而村民将自己的承包土地或宅基地私下又转卖给他人,而且隐情不报,造成了对违法案件查处不及时。
《条例》着重保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村经济
我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来组织实施。自2000 年来, 湖南省投入资金40 多亿元,开发整理了260 多万亩农用地,新增耕地达80 多万亩,连续7 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土地开发整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人们的思想认识不够明确、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土地权益保护不够等。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法律的规范和支持。
王四连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土地开发整理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我省制定这个《条例》,就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这将对促进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重要作用。从《条例》内容来看, 该《条例》实施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