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积金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铁路公积金交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铁路公积金交费比例

公积金比例 2024-04-01 20:42:45 0 金融资讯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铁路公积金有没有封顶?

公积金有封顶金额。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铁路公积金交费比例

缴存有上限。住房公积金具体的缴存比例是由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自由选择的,具体应该不低于5%,不高于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封顶金额是根据最高年工资基数的3倍与最高缴存比例12%的乘积来计算的。比如一个城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均收入是3000元,上限就是3000×3×12%=1080元,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数额即为2160元了。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有上限的,而且这个公积金都是进入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里,归个人所有。

有封顶!

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应办理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名下,该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

2、职工转入时,应先在转入单位所在的管理部开立公积金帐户,进行汇交,然后向原单位提供转入管理部的开户证明,由原单位填写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出手续。转入管理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第四联盖章交新单位,作为收款凭证。

3、职工转出时,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在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原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的帐面余额,填写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原单位所在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各栏目必须填写齐全,第二联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在第一联盖章退单位,作为付长缉拜垦之旧瓣驯抱沫款凭证,第二联管理部留存,第三、四联交转入新单位所在管理部。

4、职工转入到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除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还须提供公积金查询单、分中心的开户行和帐号。

5、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6、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铁路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也就是说,铁路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有封顶。具体封顶金额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公司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 铁路公积金有封顶。
2 铁路公积金的封顶标准为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3 铁路公积金的封顶标准也可以根据具体的地区和政策进行调整,需要关注当地政府和铁路公司的通知。

铁路职工公积金上交比例?

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为10%或12%,一般企业均为12%,只有国家扶持企业或申请并经审批的企业才可使用10%的比例,具体为缴费基数(上年平均工资)乘以12%,即为要缴纳的金额。

法律依据:《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凡铁路在职职工(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办法。

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办法。

第四条 目前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分别为5%。已超过此比例的可不变。随着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的增加,缴交率要相应提高。

第五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交额等于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乘以公积金缴交率,由单位按月在职工本人工资中扣交。

单位资助职工公积金的月缴交额与职工个人公积金月缴交额一致。

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按《铁路劳动工资统计规则》(铁计[1994]130号)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铁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金融资讯网 Copyright @ 2005-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

备案号:滇ICP备2023006467号-58